第140章 高强

    吕文彬埋着头踽踽独行,穿过四条大街,七条小巷,坐进了他的蓝博坚尼。

    他对着后视镜,小心翼翼地撕下了中年男人的脸皮。

    这是最新型号的智能整容面膜,西巴人的技术,不过在西巴国也是管制物品。

    吕文彬通过匿名账户,从黑市买来的。

    紧接着,他又从双手上撕下一层薄膜。

    这就不是什么黑科技了,如今在奇拿已经普及的,家庭主妇洗碗时常喷的一种高分子薄膜手套。

    妻手宝。

    据广告说,女人皮肤娇嫩,洗碗精会伤皮肤,这种喷雾喷在手上,很快就能形成一层透明薄膜,把手保护起来,就像手套一样。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,吕文彬长舒一口气,驾驶汽车向独居的家中开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我要走啦,你要不要来送送我?”

    颜楚楚打来的电话,把袁重从睡眠中吵醒。

    看看时间,已经接近中午。

    面对女孩的要求,袁重无法拒绝,只得答应。

    这天下午,颜楚楚拉着袁重逛商场,吃火锅,看电影,只字不提离开的事。

    袁重不是罗嗦的人,直到晚饭时分才问了一嘴。

    “午夜航班?”

    颜楚楚嘻嘻一笑:

    “是明天的飞机啦,我就是想让你陪陪我嘛。”

    晚餐是法餐,环境典雅,气氛浪漫,除了菜肴贵而量少,几乎挑不出毛病。

    颜楚楚的目光落在袁重左腕上的皮筋儿上,笑盈盈地问:

    “重哥,这是谁的皮筋儿啊?”

    袁重看向皮筋,脑海中浮现出自己用一只价值十万的独山玉手镯,跟钟秀换了这根皮筋儿。

    “我的啊,”袁重干笑着,摸了摸自己的头发:

    “好久没理发了,有时需要扎一下。”

    袁重以前留短发,每个月在下河街的“十元理美”理一次发。

    误打误撞进入甄家四个月后,忙着应付各种突发情况,连理发的时间也没有了。

    想到了钟秀,袁重心头涌起奇怪的感觉,他干了一杯红酒,把这感觉压下去。

    “楚楚,我有个朋友挺喜欢你的,你能给她签个名吗?”

    “……女生吗?”

    “哈哈,是啊,好哥们的妹妹,可以吗?”

    “可以啊。”

    袁重让服务员拿来便签,等颜楚楚签好后,小心折起来放进西装内兜。

    这一餐,两人喝光了一整瓶典藏红酒,当然主要是袁重喝的。

    袁重酒量不小,但很少喝红酒,他没想到那酒劲儿那么大,稀里糊涂跟着颜楚楚进了酒店房间。

    直到进门时,袁重的头脑都是清醒的,但意志软弱得像豆腐。

    昨晚,在老甄和大姐的生日宴上引狼入室,无论如何,事情都是因自己而起。

    他心中有愧,不想这么快面对甄家人。

    这个酒店房间,对他来说更像一个避风港。

    这天夜里,袁重和颜楚楚睡了。

    或者说,把。

    在她青春的玉体里,留下了白色,带走了红色。

    翌日清晨,袁重起了个大早,为了不吵醒颜楚楚,他选择的锻炼方式是就地做俯卧撑,不是撞墙。

    颜楚楚醒来洗漱时,袁重已经穿好衣服了,正望着窗外的城市发呆。

    女孩从后面抱住他结实的腰肢,贴在他背上的小脸有些发烫。

    “重哥,我们昨晚……没有设防。”

    袁重轻轻抚摸着她的小手。

    “你害怕?”

    “有点。怕造出小人儿来。”

    袁重拍拍胸脯说:

    “怀上了就生下来,我负责。”

    颜楚楚跑到前面,钻进袁重怀里,双臂环住他脖颈,踮起脚尖,送上香吻。

    一阵缠绵之后,两人不舍地分开。

    女孩注意到男人脸上的忧色。

    “重哥,你还在担心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袁重慢慢摇头,对她露出一个最无害的笑容。

    他的确还有一件未了之事。

    除了吕文彬。

    那就是二十四年前,绑架自己的两个绑匪,至今还没有落网。

    虽然自己遇到了袁国良,得到的父爱不比任何孩子少,但毕竟是那两个绑架犯,使自己与亲生父母、姐妹骨肉分离。

    这件事,袁重放不下。

    他不可能因为自己回归甄家就放过那两个人渣。

    被人偷走抢去的钱,时隔二十四年再还回来,并不能改变对方是强盗的事实。

    何况,自己还不是被他们还回来的。

    当年的知情者——三个失足女,被绑架犯杀了两个,还有一个很可能尚在人世。

    只要找到那个女人,就能知道绑架犯的身份。

    袁重不想让颜楚楚这么单纯的女孩再度陷入自己的私事,脸上故作轻松,但心中暗暗发誓:

    一定要把那两个人揪出来,施以严惩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双喜市南郊,立体陵园。

    听上去高级,其实就是一座两百米高的建筑,里面停满了死者骨灰,节约地皮。

    高龙完成出殡仪式已是正午,一众黑西装从电梯里出来,回到停车场,站在车辆边,恭候大老板高强下来。

    大楼8层一整层被强龙买断,作为高龙一个人的停灵之所。

    所有人离开后,高强望着骨灰盒上的高龙照片,眼泪再也抑制不住,汨汨流下。

    高强今年46年,外号“高砌墙”。

    有人说,他十几岁来双喜市时,就在工地上做泥瓦工,墙砌得又快又好,无人匹敌,因此得名。

    还有人说,这些年来,高强在双喜市的仇家逐一消失,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,全被他砌进了墙里。

    高强鸠形鹄面,生得尖嘴猴腮。

    即使学正经企业家穿西装,民工式的强壮体格也快要把高档布料撑破。

    学着戴一副金丝眼镜,却遮掩不住那双弹孔似的眼中迸射出的狡诈与狠戾。

    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,此人智商极高,比他表面看上去聪明一百倍。

    尤其是在违法犯罪方面,无恶不作这四个字放在他身上,属于描述实情,绝不夸张。

    夸张的是,他每一次都从法庭无罪释放,向媒体举起剪刀手。

    双喜市警校都把高强的罪行列入教科书作为典型案例,不点名地称之为行走的犯罪百科全书。

    但今天,高强面对唯一亲生兄弟的遗照,他不再坚强。

    他落了泪。

    偌大的陵寝内贴满了黄色海报,架子上摆满了淫秽光盘,拉起的网绳上悬挂着女式内衣内裤。

    “你小子这辈子就好个女色,我让小的们搜罗了这些来,也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?”

    高强泪目道,环顾四周,又不禁笑出声来,骂道:

    “你他妈的,这辈子就这点出息!”

    他坐在地上,放声大哭,粗野嗓门里的声音,响亮得楼下的马仔们都听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哭够了,高强掏出丝质手绢,擦了擦红肿的小眼睛,哑着嗓子说:

    “龙啊,现在很清楚了,杀你的人,就是那个袁国良的儿子嘛!袁重!对不对?

    “你放心,这个仇,哥哥一定给你报!”高强把自己的胸脯拍得咚咚作响:

    “我高强,活了快五十岁,这辈子没让人欺负过,没向人服过软。

    “袁重这个小杂种,再有能耐,哥哥也要弄死他!”

    他掏出烟,给高龙点了三根,倒插进香炉,又给自己点上一根,深深地抽了一口。

    高强的小眼睛望进青烟,像是望穿了二十四年的岁月尘烟。

    “龙啊,你有没有想过,那年冬天,我们要是去澡堂拿赎金之前,就把袁重先掐死,今天你就不会死了?

    “妈的,反正后来二十多年,甄荣森也以为袁重死了嘛!

    “他妈的,我们当时也是年轻,心软了点,还真想着拿到八百万就把孩子还回去。

    “其实不还他又能怎么样呢?艹!”

    (第一卷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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