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八千里

    “砰咚!”

    尖足异兽轰然倒地。

    只要屁股之央绽放出绚烂的光芒,这头异兽的战力就会变强。

    瘸老头把尖尖的木头捅进去,它就丧失了力气,倒在地上没了动静。

    看来,它那绽放出绚烂光芒的屁股,就是它的致命要害。

    “牛逼!”

    初辰从地上爬起来,朝着灿然大笑的红衫瘸老头竖起大拇指。

    韩妄也跟着竖起拇指。

    雨过天晴。

    老头儿抬头看向天空,深深呼吸,浑浊的双眸,逐渐变得澄澈。

    初辰把花糖放下来,收起吮命赤练,拿出一个药瓶,给她敷药。

    然后,拆下红衫老头儿缠在断掌上面的破布,给他上药止血。

    又给韩妄扔了一瓶药。

    花糖懒懒地靠着初辰。

    初辰握紧长剑。

    抬头,眺望天空。

    “什么时候,我也可以像这场大雨一样,洗净眼中的所有污浊呢?”

    初辰是被山贼养大的。

    有个秃了头的老头是那群山贼的老大,平时大家伙儿都喜欢叫他老贼头。

    这把黑色大钝剑是老贼头送给他的,“初辰”这个名字也是老贼头取的。

    他嫌这个名字太俗气了,一点都不好听,闹着要老贼头重新取一个名字。

    “你个小屁孩懂个鸡毛啊,这是我能给你的,最好的祝福了。”

    老贼头躺在地上。

    眺望天上的繁星。

    “这座天下,硝烟弥漫,愿你可以坚守赤子之心,不被污染。愿你可以避过纷飞的战火,找到一座干净美好的世界。”

    初辰问道:“老贼头,你说的干净的世界,是什么模样的?”

    身穿破棉袄的老头深深叹息,初辰见他皱紧眉头,用手摸摸他光溜溜的脑袋。

    “哎呀,说不出来咱就不说了,瞧你有话说不出来的样子,丑死啦!”

    老贼头跳起身来,给了初辰几大脚,抓起他的头发使劲揉啊揉。

    “没大没小的,没听说过男不摸头吗?信不信老子也把你薅成一个秃头?”

    “你这手刚抠过脚,会把脚气传染给我的头发,给我走开啊,臭老头!”

    老贼头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初辰也随之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这一夜,初辰听到老贼头在说:“或许,可以瞧见像你这样自在随心的笑容的世界,就是干净美好的吧。可是在这座欺凌者遍布的天下,又有多少这样的笑容?”

    老贼头常常领着伙伴们,偷取那些鱼肉百姓的不良灵武者的财物。

    换成粮食,分给没饭吃的人们。

    除了一身惊人的格斗技,他还拥有隔空取物的高超本领,可以在百余人的眼皮子底下取一人囊中之物,而无一人察觉。

    初辰让他教自己探囊取物的本领,老贼头却只把格斗技传授给他,死活不愿意把偷盗的本事教给他。

    初辰说他抠门。

    老贼头却说:“如果不是世道如此,谁愿意用这种卑劣的手段谋求生活?”

    贼伙伴们栖身在荒林中,行窃四方富贵,散于八方贫民手中。

    初辰的年纪最小。

    这个年纪轻轻的小蟊贼敬佩伙伴们劫富济贫的义举,可见到大家把好不容易偷来的财物换成粮食送到贫民手中,然后被灵武者们夺走,他就觉得不舒服。

    受累担风险的是贼伙伴们。

    受苦的是普通老百姓。

    不良灵武者却不受影响,总能靠着毫无人性的掠夺,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。

    初辰觉得,这样的劫富济贫,根本没有意义,倒不如用偷来的财物扩充实力,对付那些可恶的不良灵武者。

    “初辰,老子也和你想得一样,只是光凭咱们这些人,就能偷尽天下富贵?与天下所有的不良富贵者作对?”

    破棉袄老头笑着说出这句话,可初辰却发现老头握紧了拳头。

    老贼头生日这天。

    他在篝火温暖的光芒中,把黑色大钝剑交给了初辰。

    欢乐舞会的火光冲天,贼伙伴们兴高采烈,牵手跳舞,喝酒唱歌。

    深夜,马蹄声乍起!

    一群不良灵武者闯入荒林。

    双方展开激战,然而战力太过悬殊,贼伙伴们纷纷死在刀下。

    为欢乐舞会特意开辟出来的空地,堆满了尸首分离的人。

    血色搅浑了火光,凄厉的嚎叫声穿透荒林,为行凶者而鸣。

    老贼头杀出一条血路。

    送走初辰。

    泪水与鲜血交织……

    初辰眼前一片模糊。

    侥幸活下来的他,总在后来的日子里,重复地梦见某个千星绚烂的夜晚。

    脑袋光溜溜的老头儿躺在地上,仰望星空,眼睫毛上沾着灰尘,而与眼睫毛相伴的眼眸,始终闪烁着清澈的光芒。

    彼时,一向视自己探囊取物的本领为耻辱的老贼头抬起头,贼眉轻舒,笑着说,要穷尽毕生之力,偷一个干净的世界。

    此后,初辰仗剑跋涉八方。

    像老贼头想要穷尽毕生之力偷一个干净的世界一样,他要用手中的长剑作帚,扫尽人间污秽、扫除世间不平事!

    这是一个战火纷飞的时代,也是一个由强大的灵武者所掌控的时代,没有灵力的人,十之八九都是弱者。

    身为弱者,却做着不切实际的英雄梦,在这个欺压成为常态的世道里,拥有这样的梦,只会坠入无法逃离的深渊。

    初辰没有灵力。

    可他偏不信邪!

    即便只是一个普通人,他也要用手中的剑,对抗这个世界的所有野蛮与不公。

    这年,他来到一座小镇。

    见到一群可恨的灵武者肆意欺压普通老百姓,他毫不犹豫地站在普通人一方。

    渐渐的,他在这座小镇得到了一个“贫民之鹰”的外号。

    在不良灵武者眼中,没有灵力的普通老百姓便是如蝼蚁一样卑贱的“贫民”。

    初辰选择站在身如蝼蚁的贫民一方,敢于反抗那些自视高贵的不良灵武者。

    镇民们将他视为英雄,当成一只不受束缚、勇敢无畏地自由翱翔的飞鹰。

    不良灵武者们对这只“飞鹰”感兴趣极了,他们总喜欢欺压无辜的贫民,引出这只好打抱不平的飞鹰。

    然后当着所有贫民的面,把他们眼中的飞鹰击败,施加折磨!

    以此享受那些贫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英雄遭受折磨,却没有任何能力予以帮助的痛苦及绝望。

    初辰屡屡挑衅灵武者,却总能保住性命,不是因为他的本领高超,而是他被不良灵武者们当成了取乐的“小丑”。

    在不良灵武者们看来,可以取悦他们的小丑,远比一具死尸好玩。

    这些“高贵的野蛮者”,肆意戏弄贫民眼中的英雄,自信满满地觉得,这只妄想高高翱翔的飞鹰会被驯服,卸下翅膀,匍匐在地,成为与其他贫民无异的蝼蚁。

    他们不知道的是:

    仗剑少年郎成为贫民眼中备受敬爱的飞鹰,并不取决于每场战斗的输赢。

    而是他那屡战屡败,却仍然要站起身来,用那把沾满鲜血的长剑,为遭受欺压的人鸣不平的心与勇气。

    这只飞鹰的翅膀……

    是他的心与勇气。

    似乎是因为初辰太过桀骜难驯,有个叫做温如玉的不良灵武者失去了耐心。

    这家伙施展灵能,把初辰打昏以后,还不断施以猛烈的攻击!

    眼看初辰就要被温如玉活活打死了,贫民们红着眼眶,纷纷握紧了拳头。

    他们不敢反抗温如玉,但也不想见到初辰死在他们眼前。

    于是,这群不良灵武者眼中的卑贱蝼蚁牵起手来,围住了初辰。

    “你们这群不知死活的蝼蚁,既然这么想死,那我就成全你们!”

    温如玉大怒不已。

    贫民们眼里满是害怕。

    他们畏惧温如玉。

    他们害怕死亡。

    可是,这个世界上,总有一些东西,是比性命还要重要的。

    这是挥洒热血的执剑少年郎教会他们的道理——比起死亡,以匍匐于地的蝼蚁之姿任人欺压的苟延残喘更令人无法接受。

    温如玉挥刀乱砍,因为害怕而颤抖不已的人们逐一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如果可以陪着这只飞鹰去死,或许就可以跟着他飞向没有战火和欺压的远方啦。

    最终,其他不良灵武者出现,拦下杀意滚滚的温如玉。

    这只飞鹰还有利用价值,要是把他弄死了,往后的日子可就无聊了呀。

    隔天,初辰从昏睡之中醒来,得知贫民们牵起手来保护他,激怒了不良灵武者,死的死,伤的伤,觉得愧疚不已。

    “孩子,这不怪你,就算你不在小镇里,那群不良灵武者也会随时取走我们的性命,对他们来说,我们只是卑贱的虫子,活着或者死去,仅凭他们的心情。”

    苟活下来的贫民们来到初辰身边照顾他,始终没有半分责怪。

    几天后,初辰准备离开小镇。

    来送他的人泪光闪烁,嘱咐道:“如果可以,永远要像一只在天空中翱翔的飞鹰,勇敢地唱着绝不屈服的歌。”

    初辰点头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他重回小镇,趁着夜黑风高,偷袭酒会以后沉沉入眠的灵武者,卸下六名不良灵武者的脑袋,然后逃离。

    第二天,人们发现为祸全镇的不良灵武者全都消失不见了。

    这天早上的天空格外干净。

    有个老翁坐在入镇口处,衰老的眼睛,深深注目着天空的远方。

    他对大家说,不良灵武者们携刀带剑,去追杀一个手执黑色大钝剑的少年郎了。

    初辰一路逃亡。

    虽然很累,可是他从不后悔,依旧选择挥洒热血,反抗野蛮的欺压者。

    仗剑八千里。

    虽千般磨难,吾往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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